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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否買一部電單車?

qa「牧師,我可否買一部電單車?」
「這是一條怎麼樣的問題?」霎時間在我腦海中湧出來回應他的提問。他是個新婚、來了團契聚會不夠一個月,還未滿三十歲的土木工程師,真不知他是在求問甚麼。因電單車是較為危險的交通公工具,所以基督徒應盡量避免乘坐或駕駛?因駕駛電單車會給人不良的印象?因它是部不大適合他現時家庭需用的交通工具,故不應買下來?還是有其他背後的原因?
  經過一番查問後,他才吞吞吐吐說出問題的本相。原來他自大學畢業後,一路經濟拮据,只能應付基本的開支,最近因轉換了一份入息優厚的工作,經濟上容許他買一部他自中學以來一直嚮往的電單車,而這樣做會給他無限的快慰。可是,他心裏又有點不安,恐怕神不會認同他為滿足一己需要而買電單車。(類似的問題也可發生在姊妹們的身上,如看中了一套自己喜歡卻昂貴的衣服,猶疑可否買下。)
  這位年輕人在購買電單車以先,考慮到神的認可,這是可嘉的。撇開其他的因素(如:一己經濟的能力、貨品的實用性等)不談,他還要更進一步考慮到這部電單車的屬靈價值。那就是說,他有沒有屬靈的原因去擁有一部電單車。它能幫助他更有效地事奉神嗎(例如把省下的汽油錢和時間用在討神喜悅的事情上)?它能讓他進一步親近神嗎?別人有因他擁有這部電單車而更蒙神的福嗎?這一連串的問題都是反省屬靈動機的問題,這是基督徒應有的多一重的考慮。因為「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通過了屬靈動機這一關,他還要問這是否出於信心的行動,因為若存疑心而作的事,就不是出於信心,那就是罪(羅十四23)。這條問題的答案非常主觀。若當事人能在明白真理下,不會受著自己良心的指責,心安理得地去擁有這部電單車,那是好事。如此,買下它之後,他不用閃閃縮縮地駕駛這部電單車,也不用有意無意地經常對己或對人自辯買下這部電單車的原因。相反地,他可光明正大,存著感謝的心,盡情享用它。
  最後,這年輕人還帶著另一疑惑,他隱隱約約地誤會神是一位殘酷的神,凡我們所喜歡的,祂都不容許我們按己意去行。你想買電單車,由於這是你喜歡的,所以祂說「不!」;因你喜那套衣服,祂又說「不!」。事實上,神並非一位殘忍者,祂並沒有否定一切我們所喜歡的東西。相反地,祂第六日才造人,為要讓人可享受祂在頭五天所創造的東西。在屬靈上,當我們越靠近神時,我們的心思意念就越與神相近,甚至我們心裏所思所喜好的事物也可以是主給我們的念頭。詩篇三十七篇4節指出,人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會將他心裏所渴求的賜給他。那就是說,當我們以耶和華為樂時,我們心中所渴求的,也是神所賜給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