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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知神是在呼召我作全職傳道的職事?

qa現今社會急劇轉變,教會回應著這些轉變而轉型,例如:傳福音的方式變得多元化,平信徒事工興起,短宣和福音機構事工如雨後春筍。由於這些種種的因素,傳道人的角色也不斷在轉型,與信徒之間的界線也逐漸模糊。因此,要回答以上的提問,有必要先從界定甚麼是「全職傳道的呼召」入手,繼而討論如何引證「全職傳道的呼召」。
 一、 明白聖經所指的「全職傳道呼召」
  雖然世界在改變,但福音的內容和「全職傳道的呼召」並沒有因時代、文化或地域的差距而改變,神今日仍在呼召一班全職以禱告傳道為念的傳道人來服事祂的教會。
  神呼召的次序──從聖經來看,神的呼召有一定的程序:先是救恩的呼召(羅八30;徒二39),繼而是事奉的呼召(弗二10;帖後一11),再者是全職傳道的呼召(提後一11)。因此,蒙全職傳道呼召的,必是已信主又忠心服事祂的信徒。
  「全職傳道呼召」(下簡稱「呼召」)是一個聖召,神把一小群的信徒分別出來,要他們不將世務纏身,靠福音養生,專心作傳道的工夫( 提後一9、 11,二4)。神把重任託付這些蒙召者,要他們專責去持守和傳揚福音的善道(提前一11,六20;提後一14);神給他們恩賜(提前四14;提後四1-5),委任、差派他們去作傳道、作使徒、作師傅(提前一12 ;提後一11)。
  這些蒙召者在一般情況下先會接受裝備,後被差派到工場。他們主要從事對人的工作,以神的話語教導和牧養一群他們將來要向主交帳的群體(來十三17)。這些群體可以是某一地方教會的信眾(駐堂牧師牧養的對象),未得之民(宣教士傳福音的對象),或特別的群體如病人(院牧關顧的對象)、神學生(神學教授培訓的對象)等。
  「全職傳道呼召」不是一份工作或一種職業(為了生計,可隨意轉行),也不是一個職位或職銜。在現今複雜社會中,不是所有帶著「牧師」、「傳道人」或「長老」等職銜的都是有「全職傳道的呼召」。具以上職銜的人士,有些是任職慈善救濟、社關、宗教或政治團體,而他們的責任是以事務為首;他們為行政、為籌款、為人事、為宣傳等,籌辦活動、設醫療服務,或舉辦旅行甚至做宣教工作。他們的主要任務並不是直接對人的關懷和牧養,其事奉不是以專心禱告傳道為重的。
  聖經中「全職傳道的呼召」是神的揀選;祂託付、差派一小群信徒去作傳道的工夫。這些回應主呼召的信徒,甘心樂意以福音使命為他們生命的方向,他們不將世務纏身,生活所需全賴神的供應,專職以神的話語領導教會去持守和傳揚福音,並以牧養群羊為他們的優先考慮。
二、 全職傳道呼召的引證
  我們可以用英文Call一字的四個字母,分別代表確認(Confirmation)、能力(Ability)、渴慕(Longing)和生命(Life Style)這四方面而來的引證。[1]
  確認──是指從神和從人而來的確認。先談從人而來的確認。當你與別人分享你的蒙召經歷時,主內肢體能認同你的蒙召嗎?尤其是認識你,看著你成長的屬靈長者,他們也有同感嗎?若他們也能察看到神在你身上的呼召,並將榮耀歸與神,那麼,你就得到從人而來的確認了。
  至於從神而來的確認,那是指著神的供應和開路。若環境容許你盡上因這呼召而來的責任,若教會願意支持你因這呼召而來的應有行動(如報讀神學院),以至日後介紹工場及推薦你受聘於教會,又若有弟兄姊妹自願地跟隨你的帶領,或有因你的教導而靈命得到餵養的,那麼,你就得到從神而來的確認了。 
  能力──包括了個人的恩賜、能力和事奉的果效。神呼召你,必會給你足夠的恩惠和恩賜去完成祂所託付你的任務。恩賜是神所賜的,教會、神學院等只能幫助你發掘和發展恩賜,從神學院畢業也並不等同蒙神呼召。傳道的當有講道和教導的能力,提摩太前書三章2節要求作監督的善於教導,五章17節指出他們是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如此看來,講道和教導是傳道人必需有的恩賜。此外,愛心牧養(徒二十18;彼前五2)和治會(ruling,判別是非;提前五17 ;徒二十28)的能力也不可缺少。而當你使用神所給你的恩賜時,受惠的肢體必然引證你的能力帶來當有的果效,榮神益人。
  渴慕──渴慕善工是指個人對聖工的意願和委身。提摩太前書三章1節用了「想得」和「羡慕」兩個詞來形容一位蒙召者的心志。這表明蒙召者生命的取向,他帶著單純的動機嚮往傳道的工作,甘心樂意地去承擔主所差派的職務。他明白傳道的艱難和辛勞,他願付出這些代價而叫人得福音的益處。正如一位已故的傳道人解釋他為甚麼選擇到一間複雜教會當牧師時說:「明知山有虎,仍向虎山行。」明知傳道生活是簡樸、要靠福音養生,明知牧養會眾困難,仍要選擇牧會,因為他知道世上沒有其他的職務能使他更經歷事主的滿足和喜樂。
  生命和生活──一位蒙召的傳道人必需有良好的品格(提前三2-7),他會活出基督的樣式,成為眾人的榜樣(提前四12;彼前五3)。他會對罪敏感,熱愛神的話語,以及勇於將真理表明。他又靠著神的能力,表裏一致,不會講一套、做一套。從他生活的樣式,人家看到他是遵從聖經的教訓,他積極地處處表明他是神所用的人(林後四2,六4)。 
  以上四方面的引證,可起共鳴的效應。那就是說,單有一、兩方面的引證還不夠,要四方面都有平衡的引證,才能起到共鳴。若你對以上四方面的引證都有積極正面的答案,那麼,不要輕忽從神而來的呼召,應當馬上憑信心回應主,好好準備自己一生的傳道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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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ames M. George, “The Call to Pastoral Ministry,” in Pastoral Ministry: How to shepherd Biblically, John MacArthur et al.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5 ), 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