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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役使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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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情默想:從疫到役   1114

何崇謙牧師

福音的役使

「耶穌……責備他們不信,心裏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祂復活以後看見祂的人。」(可十六14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十四45

 

在馬可福音十六章1518節中,「信」與「受洗」相連着,換言之,接受洗禮的行動是信的外在見證,是踏出猶太教或其他信仰(信靠物質、權勢、才幹)的重要動作。受洗的外在與信靠的內在合一,見證與主完全聯合,站在主的陣線上。因此,福音工作者是要使人得着基督,站在主同一的陣地上。在「信」的重點下,傳道者若要持續地承擔此使命,必須與主有生命的聯繫,對主有絕對的信,活出基督復活的生命。我們深信福音使者是與主同工,因此,在工作崗位上,主會賜他們工作的能力並保護他們,好使他們的事奉成為別人的醫治。

     路加福音記載的大使命(路二十四44-49),給我們另外幾個重點:第一,傳道者最好是能掌握聖經全面的真理,傳聖經中的基督,使人全面地認識基督(44節)。我們所傳的基督,不是我們個人喜好的基督,而是道成肉身、掌管歷史,又在歷史中奉獻自己生命的基督。第二,傳道者要傳悔改之道;基督的死與復活是福音的中心內容,傳道者在福音工作中也要經歷死而復活的神蹟。第三,傳道者與基督的關係,不是觀念的認知,而是活出一個因經歷復活大能而有的活潑生命,就像主基督問以馬忤斯的門徒:「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41節)進入別人的「家」(內心世界),與人分享喜樂的源頭。第四,事奉的能力來自天父,祂必負責裝備那些遵行使命的人,使他們滿有聖靈的能力。

主啊!感謝祢,因祢勝過黑暗死亡,求祢幫助我活出祢所賜的復活生命。奉主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