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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當如何看拉登之死?

qa今年五月二日美軍海豹部隊突擊拉登住所,當場把他擊斃。自二○○一年九月十一日紐約世貿中心和五角大樓被恐怖分子襲擊後,美軍在阿富汗和巴基斯坦邊界附近一直在追捕基地組織的頭目,並懸賞2500萬美元緝拿拉登。
美國統總宣佈拉登已死的消息後,有民眾聚集在紐約時代廣場慶祝,高舉美國國旗歡呼。不少人為此感到十分雀躍,但世界的另一端則有民眾哀悼拉登的死亡。據一個中文網站的調查結果,有六成(超過28萬人)接受調查的人因「反美鬥士倒下」而感到傷心。
作為一個基督徒,應當如何回應這個消息?肯定地說,我們的政治氣候、對國家民族的情懷或多或少總會支配著我們的直覺反應,但聖經既然是我們最高的權威,我們可從聖經觀點看此事嗎?若我們都以聖經為最終的觀點,能否有超越文化和政治的反應?合乎聖經觀點的基督徒存在嗎?
有人慶祝拉登之死,因這表明邪不能勝正:拉登是撒但的爪牙,而美國是代表著神,兩者分別是這場善惡之爭的代表,結果勝利屬美國。但美國真的是代表著神嗎?在政治的局勢中,黑白是分明得如此清楚嗎?我相信聖經在這些事情上並沒有明文的記載。昔日恐怖分子慶祝他人被殺,而我們現在卻慶祝拉登的被殺,這好像與我們的信仰有點不協調,難道我們的信仰不比這些恐怖主義更高尚(noble)嗎?不比他們有高一層次的道德?神豈不是叫我們不要以眼還眼,不以牙還牙嗎?(參太五38-39上)
從另一角度來看,我們怎能真的盡情去慶祝一個生命的結束呢?一個作奸犯科、無惡不作的罪人都同是按神的形像受造,我們可因他沒有聽聞或接受福音,未能活出神的形像而離世有點惋惜。再者,對於任何一個生命的慘死甚至被謀殺,試問我們的信仰怎能讓我們為此慶祝呢?
但話又須轉回來,當聽到拉登之死,確實心底裏是有某一程度的滿足、慰藉、了結的感受。為甚麼會有這樣的感受呢?若是任務完成了,這又是甚麼任務?
其實,聖經劃分了個人責任與團體責任:個人方面,神要求我們寛恕罪人、為仇敵禱告等;但對國家政權來說,元首的責任是刑罰那作惡的(羅十三4),使人民有安定的生活,以致他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二2)。拉登既然自認是恐怖分子的頭目,且濫殺無辜,這樣一位對整個人類行兇的人,現今受著當有的處決是應當的。所以在個人立場,我們不應慶祝,甚至感到甚麼快慰,他的死可視為滿足了人的公義,彰顯著神公義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