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恕之道

這一首簡潔的短詩,寫透人際關係的漠然與疏離。為何人與人之間身體距離這麼近,但心靈之間往往又隔離得那麼遙遠呢?
許多人都公認:
♦ 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
♦ 有人的地方就有衝突 ;
♦ 有人的地方就有傷害者 ;
♦ 有人的地方就有受害者 ;
♦ 有人的地方就有愛; 但有人的地方 亦有恨。
當我們內心充滿怨恨的時候,我們應如何面對呢?當有人冒犯、得罪了我們的時候,我們的態度又應如何呢?饒恕他或不饒恕他呢?
常常聽見許多人說:「要我饒恕他,根本沒有可能!請你不用勸我,倘若我因恨他而要落地獄,我願意,我寧可不上天堂!」饒恕人真的是那麼難嗎?究竟饒恕是甚麼呢?
許多人誤解饒恕。有人說:「活在這個後現代社會的人,仍要談饒恕嗎?」隨著生活節奏愈來愈急速,很多人──尤其是在加州灣區的人──都變得很瀟灑,說:「我從來不會記仇、記恨的,我根本沒有時間去記仇恨,又怎會需要饒恕呢?」但如果這是真的話,那為甚麼愈來愈多人——包括灣區在內的人——要接受心理輔導?因為心中抑壓的事實在多得很呢!我們並不是沒有恨,並不是沒有傷痕,只是生活的節奏快得叫人沒有時間去處理,故此只能傾向忘記,而創傷就愈積愈深了。
饒恕是:知道別人有錯失之處,但不記怨、不記恨、不追究。饒恕就是不再計算,卸下報復的心理。
其實,如果我們仔細想想的話,會發覺我們根本沒有資格不饒恕別人,因為我們也會同樣犯錯。
主耶穌所宣講的是愛的信息,是饒恕的真諦。神要自己的獨生子背負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付出代價,才完成赦罪的救恩。饒恕是我們基督徒應要做的;至於審判、申寃,要交給神,讓祂處理!
聖經有記載人與人之間的不和,以及情仇愛恨的故事,而記載得最詳細、最富有戲劇性的、最感人肺腑的,莫如舊約中約瑟的故事(創世記三十七至五十章)。約瑟是一位寬宏大量、不記舊仇、以善報惡的一位聖經偉人。從他的表現,我們學習到:
♦ 申冤的事是在神的手中,神會主持公道;
♦ 從人的惡念,我們可以看出神的美意;
♦ 不但要饒恕,且要以善報惡。
這也是今日每一位基督徒處世的正確態度。
除了舊約之外,新約亦有記載到信徒之間不和的事件。每次看到教會或主內弟兄姊妹之間的不和、不團結時,我就會想起腓立比教會那兩位姊妹——「友」姊妹和「循」姊妹。使徒保羅說:「我勸友阿蝶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腓立比書四2-3)保羅在此特別提到「友」姊妹和「循」姊妹,並力勸她們同心。這兩位姊妹,相信是教會領袖,她們之間的爭執不和,影響了教會合一的事奉。保羅在這封信中,並沒有偏袒任何一位,一方面在信中公開勉勵她們同心,另一方面叫人幫助她們和解。保羅在調解的工作上,為我們立下了好榜樣——不應偏袒一方,乃是幫助雙方在主裏面和好。
信徒間的不和,不只限於昔日的腓立比教會。同樣,在今日教會裏面,也有許多像「友」姊妹與「循」姊妹之間,「友」弟兄與「循」弟兄之間,或「友」弟兄與「循」姊妹之間的問題須要面對,須要彼此饒恕。
主耶穌昔日所賜的那一條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彼此相愛是信徒的標誌(約十三35);因此,信徒務要除掉憎恨,實踐捨己的愛。
若要除掉憎恨,我們需有饒恕之心。彼得在馬太福音書十八章21節問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怎樣回答他呢?我想耶穌見彼得那麼喜歡玩數字遊戲,於是就陪他玩玩,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按猶太教師的教訓,寬恕弟兄四次便夠,但耶穌要求門徒無窮盡地,從心裏饒恕那得罪自己的弟兄。「七」是一個完整的數目,「七十個七次」即表示無數次、完完全全饒恕對方的意思。
有人作見證,說:「過去的日子,我活在極度痛苦的怨恨裏。直至有一日,我深深發現自己活得好辛苦,原來,恨人是那麼損耗精神和精力,那麼磨蝕人心。於是,我願意饒恕人,之後能活出喜樂。」其實,饒恕是一種釋放,從心裏饒恕對方,同時也就釋放了自己。
在我們前面有兩條路:
♦一條是活在過去的,那是抱怨和憂愁的路;
♦ 另一條是更新的,那是饒恕和喜樂的路。
你要選擇哪一條呢?
®三藩市金門教會國語部牧師 (聖言資源中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