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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各書第二章1至4節談到教會中也有憑外貌斷定人價值的現象存在: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着金戒指,穿着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着骯髒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以上經文所提到的現象,是中產階級的弟兄姊妹對教會中富有的人和貧窮的人兩極對待。他們怎麼知道誰富有、誰貧窮呢?經文說衣服華美或骯髒乃是他們判斷一個人是否富有的標準。從前,衣着可以代表一個人是否富有,因為服裝是一項很昂貴的支出。貧賤者普遍衣衫襤褸,富貴者大多衣着華麗。
  從穿着來判斷一個人之身價的現象,從古時到數十年前,幾乎都一直如此。二千年前耶穌死的時後,兵丁要分他的裏衣和外衣,可見當時衣服是相當值錢的。筆者年幼時,目睹許多落後地區的學童,他們因為家裏貧窮,所以衣服上常有補丁。如果某個學童能夠長年穿沒有補丁的衣褲, 可能是因為他出自環境較好的家庭。因此有句俗語說:「先敬羅衣後敬人」,也有句俗話說:「佛要金裝,人要衣裳」。又說講究外表、實際上窮得苦哈哈的人,是「一身西裝,滿袋當票」,形容窮到要靠典當過日子的人,還得在人前裝出很時髦的樣子。
  但是今天在大多數的地區, 衣着已經不足以完全代表一個人是貧或富。在北美,一家人在餐館吃一頓飯所花費的錢,一般而言,都足夠用來買件不錯的衣服。所以無論在教會裏或在職場上,人們已經不再以衣着來判定別人的身分地位。
  然而按外貌待人,仍是人的通病。今天所謂的「外貌」, 可以包括三種ace,就是Face、Race 和Place。Face指人的長相容貌,Race 指人的種族膚色,Place指人的階級地位。依對方的長相容貌或種族膚色來決定自己待人的態度,經常受到批評,認為不合社會正義。但依階級地位而劃分待遇,又似乎被這個社會所默許。這裏面的微妙,值得探討。本文就針對依階級地位而待人的謬誤,提出一點看法。
  幾乎所有的公司機構,都有所謂按地位、頭銜、角色及功能而產生的階級制度。階級劃分有些時候是很明顯,甚至是非常正式的,譬如高階主管有專用的餐廳,有特別專用的停車位,出差所搭乘的飛機的座位不同等等。
  頭銜本身其實不是個大問題。一般而言,人通過努力方能爬上高階(當然也有例外),所以頭銜從某種角度上來看,是人努力的結果,代表了個人在職場的卓越表現。因此,在對方頭銜所 代表的專業領域內,我們給予他適當的尊敬是合理的。
  問題是,有些人把對方的頭銜當成是自己待人態度的根據。只因為對方的頭銜比較低,我們 就給人「站在低位」或「坐在我腳凳下邊」的對待,使人產生不受尊重、不平等、被歧視、被奚落,甚至被剝削的感覺,這就不合理了。公司裏這個問題若不處理,不滿的情緒就會滋生。有些人會因此暗中破壞公司的形象;有些人可能把這不滿帶回家中。但更多的現象是,這種內在的挫折感,會逐漸演變成外在不合格的工作表現,或使人逐漸對公司失去向心力,失去忠誠。這個道理很簡單:當別人不在乎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往往會感到自己是圈外人、可有可無,甚至懷疑對 方是否看見我們的存在,於是,我們自然就不太會盡心盡力去工作。
  我相信在神的眼中,人所扮演的所有角色、人所從事的所有工作都有它的價值與意義。雖然職場上有階級高低之分,工作上也有成就優劣之別,但神對我們每個人的愛是一樣的。神不會因為我們的階級地位高些,就愛我們多一點;神也不會因為我們的階級地位低些, 就少愛我們一 點。同理可推,基督徒對人也應當如此。
  但是,為甚麼仍有不少基督徒一方面特別尊敬高階的人,另一方面卻又不太尊敬階級比我們低的人?有些主管不知道自己有這方面的問題,直至被人抗議或警告,方才大夢初醒, 努力彌補。甚至有些事奉主的人,也有類似的問題:對弟兄姊妹特別客氣,但對餐廳的服務員就會不自 覺地對他們呼來喚去。
  如果我們承認這是個問題,我們應當如何面對、如何解決呢?雅各書第二章4至13節給我們提 供了很好的答案。
  第4節說:「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這可以用來說明基督徒為何還會有 這樣的以外貌待人的問題。
  有人可能爭論說,我這樣做不是出於偏心、惡意,乃是出於習慣,或有樣學樣的結果。的確,二十幾年之前,我初來美國,對餐廳服務員的態度也不是很客氣的。因為我在台灣的時候,看見周遭的人都是如此,自然而然就學他們的樣了。來了美國,重新回到主的懷抱,慢慢地就感 覺到自己對弱勢團體、低階的人的態度不對。
  那麼,偏心、惡意又從哪裏來的呢?偏心在這裏乃是指先存的偏見。偏見造成惡意,惡意造成以外貌待人的習慣。正本清源,以外貌待人,乃是因為我們對低階的人、對不同膚色的人、對長相特別的人有偏見,而這個偏見的產生乃是因為我們不能愛人如己,又或者對弱勢的人沒有憐憫心。
  上一段尾所說的,正是雅各書第二章8至13節的重點。我來美國以後,為甚麼慢慢地對弱勢團體的態度有所改變?我相信是神的愛先感動了我,激勵我要以神給我的愛去對待周遭的人。
  那麼在職場上,我們怎麼能夠不以階級的高低來待人呢?除了要認識到神愛世人,並培養愛人如己、憐憫人的態度之外,我們可以有以下實際的行動。
  首先,不論員工職位的高低,我們要從心裏認可他們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
  其次,如果你是中層以上的管理人員,你不妨讓低階的員工也有機會對你個人或公司機構提出建議,甚至讓他們參與某些決定。
  最後,如果你是決策者,在你的公司機構,要盡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差別待遇,如前述的特別停車位等等。